家里囤的布洛芬、连花清瘟们该何去何从?

一些小伙伴都想知道家里囤的布洛芬、连花清瘟们该何去何从?和关于疫情期间药店能买到布洛芬的一些题,接下来让小编带你揭晓一下。

近日,有网友分享了一段视频发现大量布洛芬与其他一起被扔进楼下的垃圾桶。这些药品没有开封,保守估计有数百盒。另一位网友表示,他购买的1000片退烧药因迟到而失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此后,“数百箱布洛芬扔进垃圾桶”就登上了微博热搜榜。加上此前多起类似事件,引发了“过期药品危害有多大”、“药品过度囤积如何应对”等相关话题的讨论。讨论。

药品有保质期和一定的储存条件。如果家里存放的药品过多,存放不当,可能会变质,甚至导致孩子误食。长期存放过多的药品也会造成浪费;如果随意丢弃,可能会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对动物和植物造成伤害。

如何处理大量的家用药品(其中许多是最近生产的)?《法治日报》编辑对此展开调查。

难以处理太多药物

不建议转售或丢弃

“之前我囤了一大盒药,静下来后发现根本吃不了,坐在那里扔掉真是浪费,我真不知道该拿什么了。”用它来做。”

不久前,家住上海的李晨向小编展示了她去年12月购买的各种药品。布洛芬、头孢菌素、黄连上清片、感冒灵颗粒……家里的桌子上堆满了整整两层药品。李晨称,当时他已经在网上、线下多次购买过这款产品,花费了2000多元。他还因此在微信朋友圈发了“噚SE”。他没想到“耳光”来得这么快买药没多久。大部分药品供应充足,随时可以购买。

“就算有病,每种药也买一两盒就可以了,买这么多药,过期了也吃不完。”李晨对此很不爽。

在优化调整防疫政策初期,“感冒药、退烧药、止咳药等一箱难求”。在某些地方,布洛芬是最受欢迎的药物之一。随着防疫物资供应有保障,原本“流行”的防疫物资却被人们“嫌弃”了——近日,“网友囤积了1000粒退烧药,全部扔到了自己手里”、“数百粒”“一盒布洛芬被扔进垃圾桶”等话题频频登上热搜,引发热议。

小编发现,不少网友发帖称囤积药品太多,“现在手头过期的药品用不完,不知道怎么办”。

李晨说,她有一次去药店询是否可以重新购买刚买的药。“价格很容易协商。”结果,我被告知,该药一经售出,即使没有打开包装,也不能退换货。“店员表示,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因为药品来源很难保证,从个人手中买回来的药品很可能违法。”

小编搜索发现,疫情期间不少单位或个人因此受到处罚。去年10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康治宁大药房因非法从事药品经营被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445元及非法采购药品。处罚原因显示,该药店实际负责人张某向无经营资质的个人购买了“复方甲氧胺胶囊”、“连花清瘟颗粒”、“芪参益气滴丸”等共计33个品种221个盒装药品。药品,当事人无法提供采购收据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也没有采购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不能将个人药品出售给药店,也不允许将未用完的药品随意转售给他人。

小编查询发现,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将依法取缔,违法行为将被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的药品将被没收。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名录》,家庭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华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立强表示,不建议随意丢弃药品。因为废弃药品分解后很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对人、动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挥发性极强的过期药物也可能成为过敏原。

过期药品难以回收

促零售遇阻

药店不能回购,个人不能随意转售。大多数人的家用药品根本就“丢在了手里”。大量药品可能直到过期才服用,造成严重浪费。

家庭药品囤积是否有一个合理、不浪费的“目的地”?

小编梳理发现,四川、北京等地出台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实施方案,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并选择热心公益、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设立过期药品回收指定单位,并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但实施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小编采访了河北、天津、江西、安徽、江苏等地的近百位市民。除了少数医学生和医院工作人员外,基本上没有人听说过过期药品回收制度。有市民了解相关情况后,准备去当地药店处理过期药品,却发现公布的药店并没有过期药品收集箱。

同时,小编发现,2019年以来,北京、上海、成都等地都实施了垃圾分类政策。过期药品应单独列出。但目前,过期药品分类投放点仅在少数地市设立,大部分省市仍存在回收投放点不足的题。

采访中,有人提出该系统的名称为“过期药品回收”,那么未过期的药品是否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回收呢?

近日,小编来到天津市河北区一家药店,看到柜台旁安装着一个白色的“家用过期药品回收箱”。当得知我想通过药房回收一些药品后,店员让我简单登记一下姓名和联系方式,然后让我把药品放下就走。

业务员告诉小编“我们会依次登记批号、规格等,然后根据药品的属性收箱,然后在固定时间集中销毁。药品是否过期,不影响药品的安全性。”“不影响回收。家里过期的药品和未使用的药品都可以收集,过来让我们处理。”

但现实中,很多人在了解过期药品回收制度后却不愿意尝试。“我的药还没过期,买的时候花了很多,免费回收过期药不值得。”有人表示,希望药店在回收药品时能够获得金或物质励。“药不会浪费。”

据了解,为防止药品囤积浪费,拆解出售药品已成为一种探索模式。

前段时间,为缓解市民退烧药购买难题,多地倡议本市药品零售企业推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等退烧药等急需药品实行零售。一些药店张贴了告示布洛芬。芬的购买限额为6粒,可通过医保结算。

但从调查来看,实际拆解销售也一直不温不火。小编走访了北京10家药店。药品短缺题解决后,未发现拆除或拆除专柜的公告。有药店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2月之前从未听说过拆售。

为什么设有拆解柜台的药店这么少?有业内人士告诉小编,药品拆解需要严格的质量管理。需要配备拆卸工具并建立台账。实际操作起来比较麻烦。而且,监管部门对此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多一件事比少一件更糟糕。散装药品管理困难,容易导致药品变质和安全储存等题。此外,还有不少顾客不愿意购买已经开封的药品,并对来源产生怀疑。

大部分受访市民表示,对药品拆解、销售不太了解,很少有人会要求药店进行拆解、销售。在外卖上,小编还没有发现任何以丸剂或片剂形式销售药品的药店。他们基本上以盒子和瓶子的形式出售。

出台临时回收政策

树立合理用药理念

家用药品库存过多,过期却明显无法食用,该如何处理?

在邓力强看来,为了解决部分家庭囤积药品的现状,当地政府可以紧急牵头,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临时回收政策。目前囤积的药品可以先回收,也可以通过社区活动使用洗衣液等小礼物。等待救赎。

“药品回收后,为了保证安全,无论是否过期,都不能流入市场,不能重复使用,要集中销毁。”邓立强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悦认为,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将过期药品回收、积分兑换物品等责任分配给药店,鼓励人们有序回收、无害化处理过期药品。在家通过药房购买药物。对于未过期但可以查明来源的药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社会组织仍应发挥作用,让其回收药品,然后免费分发给真正需要的患者。

为了鼓励市民进行药品回收,一些药店也推出了相应措施。例如,湖北省一家药店表示,对于未开封且包装完整的过期药品,持该店会员卡可兑换价值50元零售价的代金券,非会员可兑换20元代金券。公民需凭登记,仅需一年。一次性可赎回,回收的药品将送有关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受访专家指出,除了完善回收机制外,更要注重源头控制。今后,应进一步推进药品拆解零售,引导公民树立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和使用观念,合理配制药品,定期检查,妥善处置药品。

今年1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肺炎(COVID-19)防治药品拆解销售质量监管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拆解拆解活动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药品拆解质量管理体系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场所和经营场所。药品拆解所需工具,并安排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拆解工作。拆散药品应当在指定区域集中存放,分包装标签上应当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药店名称等。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保存零售记录,主动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提供用药指导。

“有关部门、药店等相应单位制定药品回收、药品拆解销售等对策的同时,也要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合理的用药观念,鼓励小量、多量购买药品。需求,而不是囤积。”邓力强说。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编辑张寿琨

来源|法治日报

对于家里囤的布洛芬、连花清瘟们该何去何从?和一些疫情期间药店能买到布洛芬这类的相关话题,本文已经做了详尽的讲解,谢谢诸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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